招标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沪渝高速公路新增利川东互通及利川服务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沪渝高速公路新增利川东互通及利川服务区工程核准的批复》(利发改审批【(略)】(略)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沪渝高速公路新增利川东互通及利川服务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鄂交函【(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其中利川东互通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费用由利川市人民政府负责,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关于明确沪渝高速公路利川东互通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鄂交投发【(略)】(略)号)授权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沪渝高速公路利川东互通建设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招标人为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房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略)
主线拼宽段采用设计速度(略)km/h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匝道采用设计速度(略)km/h。A匝道路基宽度(略)m,C、M匝道路基宽度(略).5m,B、D、E、H、P、Q、R、S匝道路基宽度 9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略)-(略))执行。
其他:(略)
2.2招标范围:(略)
标段划分:(略)
计划工期:(略)
合同估算价:(略)
2.3其他:(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略)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略)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