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邮区中心太原国际邮件互换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山西中招华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邮区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邮区中心太原国际邮件互换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招标内容:
3.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略)
3.2服务地点:(略)
3.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略)元,由速递账成本费用解决。
注:(略)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4.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3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略)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4.5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案件(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4.6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略)
4.7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4.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分包与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潜在供应商请于(略)年(略)月4日至(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
5.2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述加盖公章资料的复印件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
5.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南五巷晋瑞苑7-2-(略)。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协会》、《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平台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代理机构:(略)
详细地址:(略)
邮 编:(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电子邮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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