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采购包1(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粮食安全生产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需为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须为建筑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企业视同小型企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为**企业,则提供有效的**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粮食安全生产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公司(分支机构)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公司(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拟派项目负责人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略)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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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清远新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