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础信息
1、投保人/被保险人:(略)
2、保障范围:(略)
3、项目预算:(略)
1.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时,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下列损失或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①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②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或仲裁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
③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保险人对上述①②③项保险责任的每次事故赔偿总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对每次事故承担的法律费用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略)%,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2.关键量化指标
指标类型 具体限额/标准 说明
累计赔偿限额 5,(略),(略).(略)元(人民币) 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所有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总额
每次事故限额 (略),(略).(略)元(人民币),其中人伤限额(略),(略).(略)元(人民币),财产限额(略),(略).(略)元(人民币)单次公众责任纠纷或事故中,保险人的最高赔偿金额
本项目不设置免赔额。
(二)服务与响应要求
1.赔偿处理特别约定
①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的,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包含因抢救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②造成第三者残疾的,除应赔偿本条①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赔偿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③造成第三者死亡的,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外,还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风险管理服务
①风险培训:(略)
②风险巡查与评估:(略)
③纠纷调解支持:(略)
④风险信息服务:(略)
3.其他服务要求
①服务沟通机制:(略)
②应急处理:(略)
三、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需求
(一)保险责任
1.在保险期间或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从事与其诊疗科目、人员执业资格相符的诊疗活动时,因下列情形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患者或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合同约定赔偿:
①因医疗过失(包括诊断错误、治疗不当、手术失误、护理差错等)导致患者损害;
②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导致患者损害;
③未依法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或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未向患者或其近亲属(不宜向患者说明时)充分告知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并取得书面同意,导致患者损害;
④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该事故被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费、诉讼费,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必要合理的法律费用。
2.关键量化指标
指标类型 具体限额/标准 说明
累计赔偿限额 2,(略),(略)元(人民币)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所有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总额
每次事故限额 (略),(略)元(人民币)单次医疗纠纷或事故中,保险人的最高赔偿金额
每人赔偿限额 (略),(略)元(人民币)单次事故中,对单个患者的最高赔偿金额(含精神损害赔偿)
(二)服务与响应要求
1.理赔服务
① 报案响应:(略)
② 查勘与定损:(略)
③ 理赔时效:(略)
④理赔团队:(略)
2.风险管理服务
① 风险培训:(略)
②风险巡查与评估:(略)
③ 纠纷调解支持:(略)
④风险信息服务:(略)
3.其他服务要求
①服务沟通机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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