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阿勒泰地区贯彻落实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阿地党发〔(略)〕4号),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第(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略)
二、整改时限
(略)年(略)月(略)日前
三、整改目标
哈巴河县阿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自治区错峰生产工作要求落实错峰生产工作。
四、整改措施
一是按照“政府监督指导、协会组织实施、企业主动落实”的原则,落实《年度水泥错峰生产计划》开展错峰生产,经自治区批复后可进行调整。对哈巴河县阿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错峰生产期间开展指导检查工作。
二是针对阿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未按《关于下达(略)年至(略)年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落实错峰生产政策要求的问题,对企业法人进行约谈。
三是哈巴河县阿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落实《(略)至(略)年水泥错峰生产计划》。
五、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略)年(略)月(略)日,哈巴河县开展自验工作。(略)年(略)月4日,地区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组成验收专家组,由地区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达吾勒同志带队,前往哈巴河县进行地区验收,通过实地核查和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验收组认为哈巴河县阿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略)年已按要求执行自治区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政策,落实各项整改要求,各项档案资料规范完整,完成整改任务,具备销号条件。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检查指导。按照自治区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和兵团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略)至(略)年新疆水泥错峰生产计划〉的通知》(新工信建材〔(略)〕7号)要求,经哈巴河县阿山水泥有限公司申请并提请自治区工信厅同意后调整错峰生产时间。一年来地区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略)年错峰生产计划,不定期对阿山水泥有限公司水泥错峰生产情况开展指导检查,同时要求哈巴河县商科工信局加强属地管理,对阿山水泥落实错峰生产计划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二是进行约谈通报。(略)年3月(略)日由哈巴河县商科工信局约谈阿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对其(略)年未执行错峰生产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督促该公司落实错峰生产要求。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哈巴河县阿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整改措施,落实《(略)至(略)年水泥错峰生产计划》。(略)年(略)月,地区工信局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阿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调整后错峰生产时间按时停窑。
公示时间:(略)
牵头责任单位:(略)
牵头验收单位:(略)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
(略)年(略)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