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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
评估价:(略)
标的基本情况摘自忻州嘉禾资产评估事务所《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拟依法处置忻州市芳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4.(略) 亩集体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5 年租赁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晋嘉禾评报字[(略)]第 (略) 号)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竞买人条件:(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特别提醒:(略)
2.对于本院公告写明的网拍辅助机构以外的第三方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以免造成损失。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请认准公告中本院委托的网拍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内的咨询电话。
七、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公告公示(略)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竞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交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行号:(略)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
十四、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忻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