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履约期限:(略)
★(2)履约地点:(略)
★(3)付款方式:(略)
(4)服务内容:
★1、服务范围:(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略)〕(略) 号)、《辽宁省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市自然资源局 市农业农业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沈自然资字〔(略)〕3号)要求,结合康平县实际,编制《康平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报告》。
★2、服务要求:
(1)基础资料收集与整理。市自然资源局统一收集(略)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已建成高标准农田范围等相关基础数据,县级结合实际补充相关基础数据。
(2)划定储备区任务。综合考虑县域内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的实际诉求和储备区划定潜力情况,划定的储备区规模尽量不少于上级下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1%。
(3)潜力分析与核实。对于市级下发的潜力图层开展潜力确认、外业核实和内业数据分析工作。
(4)成果编制。按技术指南要求,形成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数据库、划定成果报告和数据成果统计表等汇交成果。
(5)成果要求
形成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数据库、划定成果报告和数据成果统计表等汇交成果。
3、服务标准:
执行的国家标准: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略)年(略)月1日起施行)
(2)《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略)〕(略)号)
(3)《辽宁省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辽自然资办发〔(略)〕(略)号)(4)《市自然资源局 市农业农业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沈自然资字〔(略)〕3号)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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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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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