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略)年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略)
(6)税收缴纳证明:(略)
(7)财务状况报告:(略)
(8)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9)投标人须完成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包括法人锁、主锁)及信息绑定。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地址:(略)
((略))投标登记:(略)
((略))下载文件:(略)
((略))本项目为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
((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投标人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略))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略)
((略))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公告附件附模板)
((略))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形式。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本项目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