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点军区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已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登记备案项目代码 (略)-(略)-(略)-(略)-(略))获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招标人为宜昌农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晟峰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点军区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期)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略)
2.3 招标范围:(略)
2.4 工期控制目标:(略)
2.5 质量控制目标:(略)
2.6 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略)
2.7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共同承担)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略)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当项目总监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按招标文件格式上传承诺书;如配置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上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共同各方)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提供(略)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提供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8、单位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就工程监理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 网上递交 ”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略)室组织网上开标。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 CA 锁、手机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略)
九、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略)
信息发布媒体:(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