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
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青黄自然资告字〔(略)〕(略)号
经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幅储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略)
拍卖方式:(略)
二、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行业类别 | 产业准入 类别(项目) | 投资强度要求(万元/亩) | 单位增加值能耗(吨标煤/万元)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R&D 经费支出占比(%) | 出让 起始总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装配式建筑比例%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非生产性用地(%) |
HD(略)-(略) | 黄岛区民祥路西、明关路北 | (略) | 工业用地 | (略) | ≥1.5,结合具体工业类型及工艺需求合理确定,最终指标以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 ≥(略) | ≤(略) | ≤7,最终指标以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 通用设备制造业大类((略))中的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 | / |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西新管发〔(略)〕1号),该地块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单位增加值能耗等指导性控制指标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和属地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标准地”等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实施,项目属地责任单位必须做好履约监管。 | ≥(略) | 依据《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西新管发〔(略)〕1号)的附件2《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指标》的“行业代码及名称”明确所属行业,并依据该文件的控制指标进行控制。 | 执行《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指标》中“R&D 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指标。 | (略) | (略) | 该地块上民用建筑须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其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民用建筑面积的(略)%。(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应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负面清单”四类建筑不强制采用) |
HD(略)-(略) | 黄岛区临港路南、凤凰山路西 | (略) | 工业用地 | (略) | ≥1.5,结合具体工业类型及工艺需求合理确定,最终指标以批准的规划 方案为准。 | ≥(略) | ≤(略) | ≤7,最终指标以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 电子元器件生产专用设备 | / |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西新管发〔(略)]1号)投资强度要求达到(略)万元/亩,如建设(略)行业或(略)行业的项目单位增加值能耗应小于等于0.(略)吨标煤/万元,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标准地”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 ≥(略) | 执行《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指标》中“R&D 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指标。 | (略) | (略) | 无 |
HD(略)-(略) | 黄岛区凤凰山路东、横三路南 | (略) | 工业用地 | (略) | ≥1.5,结合具体工业类型及工艺需求合理确定,最终指标以批准的规划 方案为准。 | ≥(略) | ≤(略) | ≤7,最终指标以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 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 | 关键电机:(略) | 执行《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西新管发〔(略)〕1号)中“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指标” | ≥(略) | ≥(略) | ≥2.6 | (略) | (略) | 该地块上民用建筑须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其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民用建筑面积的(略)%(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应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负面清单”四类建筑不强制采用) |
注:(略)
三、竞买人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拍卖出让文件》中《竞买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其他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二)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按《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与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须独立竞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拍卖出让文件的下载
申请人可自行登录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相关文件。
六、竞买申请的办理
申请人须全面阅读《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于(略)年(略)月(略)日上午8:(略)
HD(略)-(略)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略)
HD(略)-(略)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略)
HD(略)-(略)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加竞买:
1、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2、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导致土地闲置的;
3、扰乱土地出让活动秩序,受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警告或处罚的;
4、竞买人因债务原因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定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七、竞得人资格审查
竞得人应在土地招拍挂交易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将在交易系统打印的《竞得确认及资格审查通知书》《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拍卖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和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通过网络发送至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专用邮箱tudijiaoyi@(略).com,同时将纸质版报送至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东路(略)号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中心(略)房间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承办人对竞得人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竞得人所提交纸质文件与扫描件不一致或材料内容虚假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本公告要求未通过审查的,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没收5%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另行组织宗地网上交易活动;竞得人未按规定提交纸质申请文件,或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没收全部竞买保证金。竞价结果无效,出让人另行组织宗地网上交易活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承办人将在审核后,由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青岛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竞买人竞买本次出让宗地所缴纳的资金须为企业自有资金。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宗地砂石土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统一处置。
九、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 让 人:(略)
联系地址:(略)
承 办 人:(略)
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略)
报名咨询:(略)
联 系 人:(略)
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