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华聚赵楼电厂改造项目钢材采购询比说明
以下为山东电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钢材采购的询价说明,请各报价单位严格按以下要求报价,不按要求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 生产厂家要求:
报价时在备注中注明具体生产厂家,要求国内知名大厂。
二、 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询价表中质量技术标准要求,如有不符合事项必须在备注中说明。请各报价单位按材料清单备注栏要求报价,必须满足备注栏要求。
三、 质量证明文件:
提供与所供产品批号相对应的质量证明书(4份),如质量证明书为复印件,需盖供货单位章。
四、 包装与标识:
1、按有关国家标准包装,交货时钢板、线材、角钢每件包装都要有标牌。
五、 计重方式:
如无特殊要求,线材、无缝钢管过磅计重,其它均检尺计重,如报价单位要求过磅计重的,应在报价时在备注中注明,否则默认为检尺计重。过磅计重时,依买方过磅重量为准,如卖方有异议,可到双方商定的第三方过磅,最终数量按第三方过磅重量为准,过磅费用由卖方承担。
六、 报价所含费用:
含产品费、税费、运费、装车费等,所有费用均计入材料费报价,开具税率(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
七、 交货地点:
山东省郓城县南赵楼镇赵楼综合利用电厂项目现场,买方指定地点。联系人:(略)
八、 交货时间:
询价单中需用日期为买方要求的最迟交货时间,所报价材料必须能够在需用日期之前交货,如不能,需在备注中注明最快交货期。
九、 付款
货到交货地点并验收合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个月付款。
十、 报价方式
报价需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上报价,与书面报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报价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否则将无法进行报价,视为自动放弃报价。
十一、 报价截止时间
按采购招标系统中设定的截止时间。
十一、报价有效期
无特别说明,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后一周,报价有效期内不得调整报价。
十二、选定供货单位原则
在报价材料符合询价要求的技术标准及生产厂家前提下,按单价选择最低报价单位供货。
十三、确立订货方式
买方根据报价情况以采购单形式确立订货,买方有关人员签字并盖章后以传真或扫描发送至供货单位,确立订货。卖方应盖章回传。
十四、在报价有效期内,采购单发至选定供货单位,如拒绝供货,买方在对合格供货商复评时会扣减相应分值,总分达不到(略)分的将取消合格供货商资格。
报价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人:(略)
楚君冬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