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采购包1(佛山顺德中心城区危旧住房改造项目-大良五沙社区危旧公有住房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文件进行划分;**企业根据(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顺德中心城区危旧住房改造项目-大良五沙社区危旧公有住房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略)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诺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略)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略)
4. 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广东泰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