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服装生产设备采购(第二次)澄清公告
分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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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略)
各投标人:
现对“湖北省新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服装生产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和地点”现调整如下: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现调整如下:
2.1投标人须具备:
①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⑤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招标”网站(www.ccgp.gov.cn)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⑥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⑦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需求中商务要求”中“质量保证期、服务标准/售后服务要求”现调整如下:
质量保证期:(略)
服务标准/售后服务要求:(略)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略)
(略)年(略)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