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为切实保障并提升盘锦市村庄规划编制成果的质量,实现与辽宁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标准的有效衔接,全面检查村庄规划成果的合规性,确保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相关技术标准及上位规划要求,杜绝违规内容,使规划成果通过辽宁省村庄规划数据质检软件的质检,确保其符合“一张图”平台系统的入库要求。精准排查规划编制中的技术短板,包括用地布局、设施配套、风貌管控等方面的合理性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推动规划成果质量提升,规范编制流程与表达形式,确保规划具备可操作性和落地性,为村庄建设、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建立规划技术检查长效机制,总结经验教训,指导后续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有序实施。
二、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和土地规划(或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工作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略)年修订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略)年修订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略)年修订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略)年);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略)年修订版);
6.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略)年修订版)
7. 《辽宁省村庄建设边界初划实施方案》(辽自然资发((略))(略)号);
8. 《辽宁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略)年(略)月);
9. 盘锦市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
(略).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划成果和规范标准。
四、工作内容1. 工作范围与内容?第一部分:(略)
评估对象:(略)
核心评估标准:(略)
第二部分:(略)
检查对象:(略)
检查维度(十二项):(略)
规划完整性:(略)
工作底数底图:(略)
强制性内容:(略)
定位目标:(略)
村庄分型分类:(略)
农业、生态、建设三大空间及边界划定:(略)
配套设施规划:(略)
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略)
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略)
国土整合整治:(略)
村庄设计风貌管控和指引:(略)
近期建设项目:(略)
2. 工作原则?
实事求是:(略)
客观公正:(略)
全面系统:(略)
注重实效:(略)
3. 工作要求?
严格把控评估与检查流程,建立 “双人复核、多级审核” 机制,确保结果真实可靠;?
对评估不合格的规划成果,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直至符合标准;?
集中技术检查过程中,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意见清单,为规划成果优化完善提供明确指引;?
全程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包括评估报告、检查记录、整改回复等,建立完整的工作台账,为后续规划管理提供依据。
五、服务成果
1. 盘锦市村庄规划成果质量评估分析报告;
2. 各区县村庄规划成果质量评估分析报告;
3. 各乡镇村庄规划成果质量评估分析报告;
4. 各村村庄规划成果质量评估分析报告及表;
5. 盘锦市村庄规划成果集中技术检查分析报告;
6. 各区县村庄规划成果集中技术检查分析报告;
7. 各乡镇村庄规划成果集中技术检查分析报告;
8. 各村村庄规划成果集中技术检查分析报告及表;
9. 各村村庄规划电子成果数据成果包。
以上成果要求提供电子版五套,纸质版五套。
六、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土地资源管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不少于9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或土地资源管理或测绘类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或土地资源管理或测绘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3人。
七、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