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略)号令)等有关规定,经乐亭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单位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乐亭县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
公告号 |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规划 用途 | 土地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宗地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宗地价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 绿地率 |
乐告字[(略)](略)号 | (略)GB(略) | 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雷庄村地北侧、唐山国堂钢铁有限公司西侧 | 工业用地 | (略).(略)平方米(合(略).(略)亩) | ≥0.8 | ≥(略)% | ≤(略)米 | ≤(略)% | (略)年 | (略).(略) | (略).(略) | (略).6 |
(略)GB(略) | 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雷庄村地北侧、国有建设用地西侧 | 工业用地 | (略).(略)平方米((略).(略)亩) | ≥0.8 | ≥(略)% | ≤(略)米 | ≤(略)% | (略)年 | (略).(略) | (略).(略) | 6.5 |
二、竞买人范围:(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按照《乐亭县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执行。具体各项控制指标详见出让文件。
五、获取拍卖文件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到河北鸿德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文件,(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工作时间向河北鸿德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申请条件的河北鸿德拍卖有限公司将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在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再组织勘踏现场,有意竞买者自行勘踏现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将按规定在《唐山劳动日报》和中国土地市场网或其他新闻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三)申请人可以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北鸿德拍卖有限公司
二0二五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