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拍卖公告(第二次)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
一、分别拍卖以下标的:
序号 | 拍品名称 | 总面积(㎡)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增价幅度 | 交付方式 |
1 | 广州市东园路东侧国利大厦第七层7N房 | (略).(略) | (略).(略) | (略) | (略)元及其倍数 | 本拍品按现状拍卖后清场交付 |
2 | 广州市东园路东侧国利大厦第八层8N房 | (略).(略) | (略).6 | (略) | (略)元及其倍数 |
重要提示: 一、经现场调查,上述房屋均有人居住使用,但使用人拒绝配合沟通,经向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查询,查无租赁登记情况。因物业不配合,欠费情况未查明,成交后物业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拍卖后依法清场,但清场时间较长,买受人需预留时间配合法院清场,请竞拍者理性考虑,急住者慎拍。 二、经发函询问,国利大厦对应实测地址为越秀区东园路(略)号。国利大厦所在用地以稳字(略)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权利人为广州国利大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向原广州市规划局以穗规建字[(略)](略)号《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批准建设,5-(略)层住宅经穗规验证[(略)](略)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通过规划验收。广州市东园路东侧国利大厦第七层7N、8N 房屋未办理首次登记,过户涉及委托测绘、验收及二次过户的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并处理。 三、越秀区东园路(略)号曾以测字(略)号出具测量成果,测量成果为仅对该房地产在测绘时点自然状态的反映,如该房地产现状有变化,可委托办理变更测绘。拍卖的标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上述房屋所在项目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穗国地出合((略))(略)号],合同约定总建筑面积为(略)平方米。根据测字 (略)号实测报告,该项目实测总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已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总建筑面积,上述房屋在办理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过户时需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办理产权登记,因土地出让金未缴齐导致不能办理后续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
二、竞买人条件:(略)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略)
咨询:(略)
因无法进入标的物室内,故不进行集中看样,请自行看样。
四、特别提示:
1、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3、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过户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应当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垫付税费后(略)个工作日内凭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原件、垫付人收款账户确认书到本院办理退税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五、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略)年1月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