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竞买人须在报名前亲自对拍卖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充分了解标的的实际状况后签署《现场勘察确认书》,确认已全面知悉标的情况,签字后方可获得竞拍资格。一旦签署并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标的现状无异议,接受其现有状态及全部已知、未知瑕疵,委托人与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本院现有职工约(略)人,住院患者约(略)人,体检中心每日体检人数约(略)人,另内科住院大楼正待建设中未开放。食堂和超市承包经营,未经委托人同意,竞得人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经营使用,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标的,并按违约处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需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食堂一楼为患者就餐区域,二楼为员工就餐区域(另有包间若干),竞得人开业前如需区域改造,费用自理。改造前图纸需经我院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4、竞得人不允许分包、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管理。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经营管理资格,并视情节严重性诉诸法律。 5、委托人有权对食堂和超市的环境卫生、服务质量、商品质量、安全生产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医院超市内商品应与县城主流大型超市实行“同品牌同规格同价格”,销售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县城内主流大型超市价格。如发现竞得人存在违规经营行为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委托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6、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保证院内食堂供餐不间断,以免影响住院患者与职工正常用餐需求,避免引起患者投诉。若因新老承包方交接或装饰装潢等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食堂停业、停供且不能正常解决患者与职工用餐需求的,委托方有权按每天(略)元标准扣除违约金。超过一个月仍无法顺利完成交接手续,委托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承包资格。 7、竞得人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如燃气安全、动火作业、建筑物装饰装潢安全、消防安全及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安全,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委托人的要求,且须在上级各部门检查中达标。如因竞得人的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承包期间,竞得人自行负责房屋及内部所有配置设备的装修、维修等,费用自理。房屋及相关设施(含经营须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的全部工作均由竞得人自行完成,竞得人须确保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在营业前各项设施验收合格,各项条件符合营业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 9、承包期间,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均由竞得人承担。 (略)、承包费支付方式:(略) (略)、本次标的仅为经营权拍卖。竞得人如需自配所需餐厨用具,餐厨用具所需费用及维护使用成本由竞得人承担。 (略)、承包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竞得人须在7日内应保持标的现状的完好且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退还给委托人;所有添置新物由其自行收回及自行处置;若7日内所添置设备等竞得人未处置到位,则视为竞得人放弃所有权及处置权,委托人有权自行处置且无需补偿。 (略)、若本次拍卖标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标的成交价、佣金或退租的理由;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并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 (略)、如因委托人的原因,致使标的在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后三个月无法顺利交付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成交价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略)、标的交付日、承包日、承包费缴纳时间、规则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为准。 (略)、若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