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略)
校区用餐人数约(略)人。早餐:(略)
二、服务需求:
(一)基本要求:(略)
1.所供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现行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略))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
2.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3.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采购人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数量及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4.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5.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二)包装要求:
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三、食材质量要求:
食材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1.大米:(略)
2.面粉类:(略)
3.油类:(略)
4.西点、面食类:(略)
5.蔬果类执行准:(略)
序号 项目 指标
1 甲胺磷 不得检出
2 甲拌磷 不得检出
3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4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5 呋喃丹 不得检出
6 百菌清 ≤1.0
7 多菌灵 ≤0.5
8 汞(以Hg计) ≤0.(略)
9 铅(以Bb计) ≤0.2
(略) 砷(以As)计 ≤0.5
(略) 氟(以F计) ≤0.5
(略) 硝酸盐(以NaNO2计) 瓜果类≤(略),叶菜根茎类≤(略)
(略)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4
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蔬菜类:(略)
(2)茄果类:(略)
(3)瓜果类:(略)
(4)根菜类:(略)
(5)薯芋类:(略)
(6)葱蒜类:(略)
(7)豆类:(略)
(8)水生菜类:(略)
(9)食用菌类:(略)
((略))芽苗类:(略)
6.水果类:(略)
7.调料类:(略)
8.肉类:(略)
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产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交货时提交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的《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如有);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产品合格证》。
9.蛋类:(略)
(略).奶类、饮品、奶制品等:(略)
(略).水产类:(略)
(略)、杂粮:(略)
(略)、豆制品(豆腐、腐竹、干豆腐、素鸡):(略)
三、售后服务要求
1、蔬菜类:(略)
(2)中标人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腐败类果蔬、转基因食品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此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招标等活动,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水果、干果类。苹果、梨、香蕉、桃、哈密瓜、西瓜、菠萝、葡萄、桔子、大枣等售后服务:
(1)中标人对提供的水果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
(2)中标人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腐败类水果、转基因食品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此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招标等活动,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干杂调料类;酱油、蚝油、调味酱、醋、味精、鸡精鸡粉、调味油、料酒、腐乳、黄花菜、黑木耳、腐竹、粉条粉丝等售后服务:
(1)中标人对提供的干杂调料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
(2)中标人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有毒有害食品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此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招标等活动,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采购人确定规格,密封包装(如有产品更换包装,必须提前告知甲方)。
4、冻货类:(略)
(1)中标人对提供的速冻水产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中标人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僵尸肉、僵尸鱼、腐败鱼不得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以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四、特殊说明:(略)
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合同约定及时终止合同:
(1)未履行经营服务合同约定的;发生转包、分包经营业务的;擅自更换履约人或违反服务合同行为的。
(2)降低送货质量,每学年师生满意度测评连续两次未达到(略)%的。
(3)未持续保持食品经营许可或管理资质、经整改仍不符合食品经营或管理条件的。
(4)与学校存在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经营行为的。
(5)存在采购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的。
(6)经营管理混乱、存在突出食品安全隐患,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7)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的。
(8)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