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田县东街、西街、长河路、蓝丰路及向阳路西段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二次)已由西安市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蓝发改审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略).(略)%。招标人为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乐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略)
2.2 项目地点:(略)
2.3 项目投资总额:(略)
2.4 标段划分:(略)
2.5 招标范围:(略)
2.6 其他:(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略)
3.2标段名称:(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略)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略)秒起至(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略)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略)
4.2标段名称:(略)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标段名称:(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标段名称:(略)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6.1标段名称:(略)
6.2标段名称:(略)
6.3标段名称:(略)
7.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7.2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略)
7.3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1)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册、副本2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2)提出异议的方式:(略)
7.5本项目定标方式为:(略)
7.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略)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蓝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乐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北街(略)号 | 地址: |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常青二路德宜国际中心(MAX未来)A座(略)A1室 |
| 联系人: | 武永良 | 联系人: | 杨新旺 |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 邮编: | | 邮编: | |
| 开户银行: | 陕西蓝田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城区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凤城六路支行 |
| 账号: | (略) | 账号: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