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拟对清镇市流长乡沙鹅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一期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清镇市流长乡沙鹅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一期工程),合同价(略).(略)元。
二、服务内容和最高限价
1.服务范围:(略)
2.最高限价:(略)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略)〕(略)号)的相关规定;
3.不得与被审价单位或者审价事项有利害关系或与该项目建设管理有业务关联(提供承诺)。
4.本项目结算审计团队配备要求:(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要求
1.报价函;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审计团队成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查询截图);
4.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7.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装于密封袋内,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于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对文件资料真实性负责。
五、比选文件递交
1.比选文件接收起止时间:(略)
2.比选文件提交或邮寄地点:(略)
六、比选确认方式
1.评审:(略)
2.公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