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备案类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资质、市政工程检测】资质(老标准)或【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新标准);
2.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如采用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检测机构在承担检测业务所在地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应当满足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备案类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资质】(老标准)或【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新标准),且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最多不超过两家。(如采用联合体响应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1)潜在供应商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须持经注册的CA证书。未注册、领取新CA和办理电子签章的潜在供应商,请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http:(略)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略)
(3)有关本次招标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