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研究生宿舍(二期)、广州交通大学项目(新建校区)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略)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研究生宿舍(二期)、广州交通大学项目(新建校区)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略)
一、对招标公告内容进行修改如下:
1、招标公告 - 3.3投标人需满足以下(1)或(2)的要求:
原文:招标公告 - 3.3投标人需满足以下(1)或(2)的要求:
(1)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需提供含本项目电梯规格的制造许可明细表,其中:无机房客梯A级,曳引式客梯B级或以上,载货电梯B级或以上;并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略)、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需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含无机房客梯、曳引式客梯、无机房货梯、曳引式货梯)规格有效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注:主要电梯规格详见下表。
现文:招标公告 - 3.3投标人需满足以下(1)或(2)的要求:
(1)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需提供含本项目电梯规格的制造许可明细表,其中:无机房客梯A级,曳引式客梯B级或以上,无机房货梯B级或以上、曳引式货梯C级或以上;并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略)、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需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含无机房客梯、曳引式客梯、无机房货梯、曳引式货梯)规格有效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注:主要电梯规格详见下表。
2、招标公告 - 3.8
原文:招标公告 - 3.8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现文:(略)3.8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二、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2) | (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
2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签字盖章 |
3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响应性评审标准1-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为准) |
4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1.1否决投标的情形: | 其中本章第2.1款规定如下: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审的方法。 第一阶段:(略)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商务得分高的优先;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排序。 排序后,当满足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合格的投标人通过第一阶段评审,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当超过5名时,择优选择第一阶段得分排名前5名的通过第一阶段评审,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评审:(略)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商务得分高的优先;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签章)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函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 / | 备选投标方案 | /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1)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函中的声明为评审依据)。 (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中(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1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按《投标函附录》进行评审)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按《投标函附录》进行评审)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按《投标函附录》进行评审)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按《投标函附录》进行评审)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2.1.4 | 响应性评审标准2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且按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3.2.4.1款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
| 删除。 |
5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1.1.2 | (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 删除。 |
6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1.1.3 | 3.1.1.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1.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 删除。 |
7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无 | 新增“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详见附件一 |
8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三、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等四处 |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 投标人: |
9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表1 投标价格总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表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表4等三处 | 投 标 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 投 标 人: |
三、本项目招标日程安排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本补充公告未说明事宜仍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附件1:(略)
招标单位:(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9日
附件1:
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项目招标人 :
本人就参与项目的评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人严格遵守评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评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评标(审)材料及内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在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略)
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透露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本人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
四、评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理解招标人将暂缓支付评审酬劳。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的调查。如果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
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招标人不支付本项目评审酬劳、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标专家回避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