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中标的照片和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勘验标的请务必对标的数量、重量、质量等规格进行核验,最终标的状况、数量、重量、品质等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1、本次转让标的为乌兰察布市公交公司废旧车玻璃、轮胎、机油等老旧配件(详见资产清单),标的存放地点在乌兰察布市公交公司分公司。标的物以现场实际勘验为准,公告中标的照片、清单仅供参考,不做为成交后交付依据,请意向受让方务必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并进行取证,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中心及转让方对标的所涉及的具体范围、品名、种类、数量、重量、品质等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本次交易设定现场勘验环节(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承诺人须与意向受让方一致,不一致的提供授权委托书),现场勘验时需要向转让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都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需提前联系标的勘验联系人进行预约现场勘验,待意向受让方现场勘验取证完毕,且标的资产现状符合受让方意向时,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对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在系统报名时须上传)签章确认。一名勘验人只能代表一家意向受让方,一人代表超过两家意向受让方勘验则视为恶意串通,并取消相关意向受让方本项目参与资格。 3、受让方在搬运及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因过错等其他情况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在运输标的物完成后,必须按照委托方要求完成环境修复、生态恢复治理等工作。 4、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在中心备查。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6、请各意向受让方在勘验期间咨询转让方关于成交价款发票相关事宜。 7、特别提示:(略)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标的展示时间:(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