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 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物业为龙门县永汉镇人民路(略)号(原:(略)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价方:(略) 2、竞价保证金:(略) 3、租期三年,竞得者应在每月(略)日前交清当月租金。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略) 四、经营者须知 1、未经出租者同意,竞得者私自转租房屋的,则没收其租房保证金,并收回房屋使用权。 2、出租后铺位每月的水电费、应交的工商税、营业税等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由承租者自己承担。 3、竞得者对竞投的房屋在租期内具有使用权,但应按招租一览表中规定的使用功能进行依法经营。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严禁经营高噪音污染行业,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竞得后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安全生产责任书》。 4、我社考虑当前的实际困境,维持双方租赁关系的稳定性,给予竞得人装修期减免一个月租金。 五、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特别提示:(略) 龙门县永汉供销社 (略)年(略)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