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教产教融合创新中心项目一期项目
实验室专项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教产教融合创新中心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社会发〔(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项目实验室专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工程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2.2招标范围:(略)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下列两项资质:(略)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略)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其他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企业近1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投标人在(略)年度-(略)年度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详见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略)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申请人牵头方的正式员工。(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8其他条件:(略)
投标承诺函(一)
致:(略)
本投标人郑重承诺如下内容: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略)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企业近1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投标人在(略)年度-(略)年度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详见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略)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略)
5.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建工程查询材料,并保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查询结果中无在建工程(该查询结果仅用于反映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江苏地区是否处于锁定状态),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提供本承诺函。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建工程查询结果 |
(注:(略) |
6.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提供本承诺函。
7.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如:(略)
8.我司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主要设备材料采购要求的规定,进行本项目设备材料的采购、验收、使用、管理等工作。如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我司愿接受公建中心的处理。
投标人单位(盖章):(略)
日期:(略)
投标承诺函(三)
致:(略)
一、本人作为 (项目名称)的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诺本人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略)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不存在在招标人项目上作为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情形。(注:(略)
具体可提供证明材料有:
(1)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s:(略)
(2)项目经理工程业绩竣工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仅为示例,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提供。)
如被认定有在建工程或违反上述承诺或提供的上述材料是虚假的,(投标人名称)和本人同意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将弄虚作假行为在招标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且3年内不确定为评定分离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的中标人。
二、本投标人如中标本项目,郑重承诺如下内容: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项目经理不变更,确需更换的,书面报请招标人,同时承担更换项目经理(略)万元/人次的违约金(不可抗力、非承包人原因除外);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均需承担(略)万元的违约金;无条件接受合同条款中人员变更的罚则。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印章或签字)
日期:(略)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按照苏建规字〔(略)〕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4.2资格预审评分及投标入围方法细则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项目业绩 | 投标人自(略)年7月1日以来(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完成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略)万元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仓储除外)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1个得(略)分,最多得(略)分。若该业绩为单独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满足施工部分合同金额≥人民币(略)万元。 本项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所体现的数据不一致,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不得分。注:(略) | (略) |
2 | 认证体系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略)分(缺任一项不得分),提供有效体系认证书(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信息为准) 注:(略) | (略) |
3 | 荣誉 | 1、投标人承担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获奖评审:(略) 2、投标人承担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获奖评审:(略) 注:(略) | (略) |
4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答辩,答辩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出题。 题目数量:(略) 答辩形式:(略) 答辩时间:(略) 答辩得分:(略) (注:(略) | (略) |
注:(略)
5. 评标办法
评分办法:(略)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投标报价:(略) 投标报价合理性:(略) 施工组织设计:(略) 业绩分:(略) |
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一:(略)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略)%-(略)%(抽取数值为(略)%、(略).5%、(略)%、(略).5%、(略)%、(略).5%、(略)%)。 方法二:(略)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略)%;K1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略)%。 上述两种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种,作为计算的依据。 2、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略) 说明:(略) |
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略)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4 | 投标报价合理性 (1分) |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比率:(略)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略)%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0.5%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
5 | 施工组织设计 ((略)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不包含篇幅扣分)。 4、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符合暗标要求。 |
总体概述:(略) | 优:(略) 页数最多不超过5页,每超过1页的,扣0.(略)分,最多扣0.1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优:(略) 页数最多不超过4页,每超过1页的,扣0.(略)分,最多扣0.1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优:(略) 页数最多不超过(略)页,每超过 1页的,扣0.(略)分,最多扣0.1分。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优:(略) 页数最多不超过(略)页,每超过1页的,扣0.(略)分,最多扣0.1分。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优:(略) 页数最多不超过(略)页,每超过1页的,扣0.(略)分,最多扣0.1分。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优:(略) 页数最多不超过(略)页,每超过1页的,扣0.(略)分,最多扣0.1分。 |
6 | 项目负责人业绩 (2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自(略)年7月1日以来(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在本投标人单位(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完成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略)万元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仓储除外)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若该业绩为单独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满足施工部分合同金额≥人民币(略)万元,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得2分/个,最多得2分。 本项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所体现的数据不一致,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不得分。 注:(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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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获取时间:(略)
6.2获取方式:(略)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略)年 (略) 月 (略)日9时(略)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 联系人 | |
| 传真 | | 电话 | |
| 邮编 |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 联系人 | |
| 传真 | | 电话 | |
| 邮编 | | E-mail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特殊公告[]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教产教融合创新中心项目一期项目 实验室专项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教产教融合创新中心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社会发〔(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项目实验室专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工程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2.2招标范围:(略)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下列两项资质:(略)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略)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其他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企业近1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投标人在(略)年度-(略)年度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详见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略)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申请人牵头方的正式员工。(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8其他条件:(略) 投标承诺函(一) 致:(略) 本投标人郑重承诺如下内容: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略)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企业近1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投标人在(略)年度-(略)年度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详见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略)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略) 5.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建工程查询材料,并保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查询结果中无在建工程(该查询结果仅用于反映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江苏地区是否处于锁定状态),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提供本承诺函。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建工程查询结果 | (注:(略) |
6.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提供本承诺函。 7.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如:(略) 8.我司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主要设备材料采购要求的规定,进行本项目设备材料的采购、验收、使用、管理等工作。如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我司愿接受公建中心的处理。 投标人单位(盖章):(略) 日期:(略) 投标承诺函(二) 致:(略) 本单位作为(项目名称)的投标人郑重承诺本次投标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所称的“弄虚作假”行为,具体条款如下: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如本投标人被认定为弄虚作假或无法就相关疑点作出合理说明的,(投标人名称)同意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将弄虚作假行为在招标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且3年内不确定为评定分离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将上述线索移交有关主管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报案。 本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如有违反《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所列情形,同意招标人按上述条款规定办理。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略) 投标承诺函(三) 致:(略) 一、本人作为 (项目名称)的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诺本人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略)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不存在在招标人项目上作为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情形。(注:(略) 具体可提供证明材料有: (1)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s:(略) (2)项目经理工程业绩竣工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仅为示例,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提供。) 如被认定有在建工程或违反上述承诺或提供的上述材料是虚假的,(投标人名称)和本人同意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将弄虚作假行为在招标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且3年内不确定为评定分离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的中标人。 二、本投标人如中标本项目,郑重承诺如下内容: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项目经理不变更,确需更换的,书面报请招标人,同时承担更换项目经理(略)万元/人次的违约金(不可抗力、非承包人原因除外);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均需承担(略)万元的违约金;无条件接受合同条款中人员变更的罚则。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印章或签字) 日期:(略)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按照苏建规字〔(略)〕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4.2资格预审评分及投标入围方法细则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项目业绩 | 投标人自(略)年7月1日以来(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完成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略)万元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仓储除外)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1个得(略)分,最多得(略)分。若该业绩为单独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满足施工部分合同金额≥人民币(略)万元。 本项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所体现的数据不一致,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不得分。注:(略) | (略) | 2 | 认证体系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略)分(缺任一项不得分),提供有效体系认证书(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信息为准) 注:(略) | (略) | 3 | 荣誉 | 1、投标人承担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获奖评审:(略) 2、投标人承担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获奖评审:(略) 注:(略) | (略) | 4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答辩,答辩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出题。 题目数量:(略) 答辩形式:(略) 答辩时间:(略) 答辩得分:(略) (注:(略) | (略) |
注:(略) 5. 评标办法 评分办法:(略)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投标报价:(略) 投标报价合理性:(略) 施工组织设计:(略) 业绩分:(略) | 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一:(略)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略)%-(略)%(抽取数值为(略)%、(略).5%、(略)%、(略).5%、(略)%、(略).5%、(略)%)。 方法二:(略)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略)%;K1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略)%。 上述两种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种,作为计算的依据。 2、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略) 说明:(略) | 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略)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4 | 投标报价合理性 (1分) |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比率:(略)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略)%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0.5%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 5 | 施工组织设计 ((略)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不包含篇幅扣分)。 4、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符合暗标要求。 | 总体概述:(略) | 优:(略) 页数最多不超过5页,每超过1页的,扣0.(略)分,最多扣0.1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优:(略) 页数最多不超过4页,每超过1页的,扣0.(略)分,最多扣0.1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优:(略) 页数最多不超过(略)页,每超过 1页的,扣0.(略)分,最多扣0.1分。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优:(略) 页数最多不超过(略)页,每超过1页的,扣0.(略)分,最多扣0.1分。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优:(略) 页数最多不超过(略)页,每超过1页的,扣0.(略)分,最多扣0.1分。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优:(略) 页数最多不超过(略)页,每超过1页的,扣0.(略)分,最多扣0.1分。 | 6 | 项目负责人业绩 (2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自(略)年7月1日以来(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在本投标人单位(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完成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略)万元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仓储除外)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若该业绩为单独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满足施工部分合同金额≥人民币(略)万元,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得2分/个,最多得2分。 本项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所体现的数据不一致,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不得分。 注:(略) | [if !supportMisalignedColumns]> | | | |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获取时间:(略) 6.2获取方式:(略)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略)年 (略) 月 (略)日9时(略)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 | 评标办法.xml | | 资审文件正文.pdf | | 附件-1-投标承诺函-施工.pdf | |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pdf | | 资审文件正文.pdf | | E(略).JSZ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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