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溪和龙湾古道改造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湾溪和龙湾古道改造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大麦屿街道龙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为自筹及财政补助,委托台州中政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引水管道铺设,溪坑护岸整治,古道及仿石路改造,公厕,溪坑沿线绿化改造及配套的各类景观小品,休息凳等项目。 2.2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略) 2.3 招标范围:(略) 2.4 本次招标分为:(略) 2.5 工期要求:(略) 2.6 质量标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 “合格”状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建项目不作要求,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六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9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略)上述3.4-3.8条款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注:(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网上递交:(略)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方式:(略) 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s:(略) 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 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 时参加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s:(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