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石公资交〔(略)〕(略)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1月7日组织﹝(略)﹞(略)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略)
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如有树木、供电、供水、排水、通信、构筑物等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辖区政府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所需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地上地下有管线或地下有构筑物、人防及其他设施等,由辖区政府负责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略)﹞(略)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情况说明表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略)〕(略)号 | 槐安路以南、东二环以西 | (略).(略) | 商业服务业 | 计容建筑面积上限(㎡):(略) | ≥(略) | ≤(略) | (略)年,自(略)年(略)月(略)日起算 | (略)((略).(略)万元/亩) | (略) | (略) |
注:(略)
2.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并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申报。
二、时间、地点安排
(一)文件领取:(略)
(二)竞买申请:(略)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略)
(四)资格审查:(略)
(五)挂牌时间:(略)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本次公开出让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本次出让地块设定出让底价。
(三)竞买人须按照出让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纳到指定银行。
(四)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和报价,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略)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略)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