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嘉土告开字[(略)](略)号
经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界址(空间范围) | 土地 面积 (m2) | 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 投资强度 | 拍卖起始价(元/M2)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经开(略)-(略)号 | 嘉北街道,东至锦云路,南至时尚产业园一期用地界,西至振兴路,北至昌盛中路。 | (略) | 工业用地 | 1.5-4.0 | 不大于(略)% | (略)年 | 不低于(略)万元/亩 | (略) | (略) |
备注:(略) |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但被列入浙江省公共信用黑名单的(含嘉兴市本级土地市场黑名单)、拖欠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竞得人竞得地块后须从事服饰制造。
申请人报名前需通过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产业准入评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略)日内,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申请产业准入意见。审查准入后,在报名时将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的审查意见上传至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略)日内付清全部出让价款,缴款截止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竞得人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本出让地块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征收,具体征收手续咨询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略)
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略)
拍卖时间:(略)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境内划入的人民币帐户按照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子帐户进行缴纳。
六、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八、现场咨询联系方式:
1、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略)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略)
2、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地址:(略)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略)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