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漳平职业中专学校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实践融合楼招标文件答疑不影响开标时间的情况说明函
致:(略)
本招标项目漳平职业中专学校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实践融合楼,招标编号:(略)
一、原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略)
帐户名称:(略)
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略)
帐户名称:(略)
二、本项目于(略)年(略)月8日发布的《情况说明函》,内容仅为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招标文件相关疑问的解释、说明及补充,未对招标文件中的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参数、投标报价要求、开标评标办法、工期质量标准等实质性条款进行修改或调整,亦未增设新的投标限制性条件。
三、基于以上情况,本次答疑不影响各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进度及投标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略)年(略)月9日(略):(略)
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原定时间及要求准时参与开标活动,特此说明。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
情况说明函.pdf
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