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炼化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炼油中心控制室主项QRA评估服务(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塔河炼化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塔河炼化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1#常减压装置扩能改造和炼油中控室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略)%,企业自筹(略)%,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塔河炼化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炼油中心控制室主项QRA评估服务(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略)
2.2标段划分:(略)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略)
2.4标段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略)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QRA评估技术服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无;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项目经理持有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略)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QRA评估技术服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略)
(2)获取截止时间:(略)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超过获取截止时间未下载的,不退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略)
5.2递交时间:(略)
5.3投标截止时间:(略)
5.4递交方式:(略)
6.开标
6.1开标时间:(略)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略)
8.招标人
名称:(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略)
(略).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略)
(略).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李柏鑫 (略) | 电子邮箱 | libx.thsh@sinopec.com |
说明:(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