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务要求:
★(一)履约期限:(略)
(二)省内高铁车站广告:(略)
★(二)履约地点:(略)
★(三)付款方式:(略)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略)
验收程序:(略)
验收报告:(略)
组织验收主体:(略)
★(五)报价要求:(略)
★(六)授权资质要求:(略)
★(七)其他要求:(略)
★二、服务需求:
(一)高铁列车广告
1、车型及路线要求
线路1、线路2:(略)
线路2:(略)
2、媒体形式
必须包含但不限于9种媒体形式:(略)
3、技术规格
(1)随车视频广告每日不小于1分钟总时长;
(2)车身彩贴2-7车每节车厢两幅,规格不低于约(略)mm×(略)mm,每组列车不少于(略)幅;
(3)头枕巾(一、二等座靠枕处)规格约(略)mm×(略)mm,按一等座单面、二等座双面要求,每组列车(略)-(略)块;
(4)小桌板贴(二等座车厢的小桌板背面)规格(略)mm×(略)mm,每组列车(略)-(略)块;
(5)海报规格约(略)mm×(略)mm,和谐号每组列车不少于(略)块,复兴号每组列车不少于(略)块;
(6)行李架彩贴(品牌天幕)(车内行李架底部)按行李架尺寸,全车(8节车厢)发布;
(7)车内门贴规格按具体车型据实设计,全车(8节车厢)发布;
(8)车外门贴规格按具体车型据实设计,全车(8节车厢)发布;
(9)语音报站和LED游走字幕内容不少于(略)个字(标点符号不算字数),列车运行过程中滚动播放;
((略))以上技术规格以具体实际发布车型为准。
4、投放时限
广告正式投放上刊之日起,连续(略)天(为列车在线上运行时间)。所投列车因检修或其他原因未能上线行驶,须将广告发布期限顺延,且需要在1年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5、投放内容
在高铁列车媒体上投放辽宁特色农产品,具体品类、内容以采购人确认定稿后投放。
6、售后及维护
(1)广告工艺:(略)
(2)采购人负责提供广告宣传素材;中标供应商负责广告文稿、设计(除动车视频媒体)、广告投放的投放审批、维护、更新等相关工作。
(3)广告投放前需经采购人审稿确认后方可投放,如采购人对广告内容有修改意见,中标方须无条件接受;广告宣传方案的使用权及全部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授权,任何人和单位不得将广告宣传内容复制、改编、发布、外借、转让等。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受版权保护;中标方要保证对广告宣传文稿、方案策划、广告宣传片制作、品牌标识设计制作为原创,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若有侵权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方应归还所收费用并承担侵权造成的所有损失。
(4)广告投放期间应保证广告无缺失及画面整洁,若广告出现损坏(广告画面破损、褪色严重等)情况,中标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修复或更换。
(5)中标供应商须于广告投放验收时提供上刊报告,广告投放期结束后(略)工作日内提供下刊报告,广告投放期间,每个月提供一份媒体监测报告,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后续车次运行时刻表。
(6)中标供应商承诺投放期间免费换刊3次(含首次上刊),要保证有足够胜任相关工作的人员。
(7)完成时间:(略)
(8)质量保证期:(略)
(二)省内高铁车站广告
1、高铁车站投放内容及要求
(1)站点选择。沈阳站、沈阳北站
(2)宣传媒介。沈阳北站候车区域广告牌4块,总面积不小于(略)平方米;沈阳站进站乘降区域广告牌2块,总面积不小于(略)平方米;沈阳站候车室区域广告牌2块,总面积不小于(略)平方米。
(3)投放时限。广告正式投放上刊之日起,连续(略)天。所投放宣传媒介因检修或其他原因未能展示的,须将广告发布期限顺延,且需要在1年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售后及维护
(1)中标方负责广告投放内容的文稿、设计、制作、维护、更新、施工等相关工作。
(2)广告投放前需经采购人审稿确认后方可投放,如采购人对广告内容有修改意见,中标方须无条件接受;广告宣传方案的使用权及全部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授权,任何人和单位不得将广告宣传内容复制、改编、发布、外借、转让等。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受版权保护;中标方要保证对广告宣传文稿、方案策划、广告内容制作、品牌标识设计制作等内容为原创,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若有侵权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方应归还所收费用并承担侵权造成的所有损失。
(3)中标方应设专人监督广告投放状态,每月提交一次广告投放监测报告。
(4)因广告牌损坏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无法投放情况,中标方应按“错(漏)一补一”的原则,顺延广告总投放日期。同时,对广告载体的破损情况应在3天内完成维护维修工作。
(5)完成时间:(略)
(6)质量保证期:(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1、未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而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2、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备份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 盘),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略)} (略)号。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时限为(略)分钟。 4、出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略)}(略)号文件相关通知。 5、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