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补充事宜
致各投标人:
根据《都匀公路管理局(略)年普通国省道区域化日常养护(含小修)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第2.2款、2.3款的规定,招标人就《都匀公路管理局(略)年普通国省道区域化日常养护(含小修)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第1号补遗书。投标人应一并阅读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如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本补遗书具体补充或修改如下: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项”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
根据《贵州省公路局关于下达(略)年第三批成品油税用于公路养护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黔路发(略)年(略)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略)
(2)日常养护维修和应急养护工程费用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单价(含税综合单价),在此基础上填报下浮率,即工程量清单单价(含税综合单价)下浮率≥0%。
注:(略)
②最高投标限价中设定的(略).(略)万元限价仅作为招标使用的暂估价,不作为合同结算依据。
2.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7.1项”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4.2.1项”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修改为:(略)
3.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2.5项”修改为:
5.2.5为了最大限度利用因区域化养护后可能闲置的各公路管理段的养护生产机械设备(含小型运输设备)和生产办公用房,在优先保证各公路管理段养护生产的前提下,可为养护服务单位提供择优选择,有偿使用,应用尽用,长期使用部分按年收取。使用期间,养护服务单位要对使用的机械和生产办公用房进行正常的保养维护,交纳车辆保险等,保证机驾人员持证驾驶,使用单位负责支付该费用。所有提供生产用房的水电费、网费及使用所发生国家规定收取的费用均由使用单位负责。
养护生产机械设备(含小型运输设备)和生产办公用房所产生的费用在每月的计量支付费用中予以扣减,扣减费用安排在公路日常养护工作中。所有提供的养护生产设备(含小型运输设备)及养护生产办公用房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均由使用单位负责。场地年租金平均(略)元/处;道路清扫车、水车年租金平均(略)元/台;小型双排座运料车年租金平均(略)元/台,轮式挖机(略)元/台班,装载机(略)元/台班,小型随车吊(略)元/台班(所提供机械设备均不含驾驶员和操作手),其他设备清单及费用明细按照《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机械设备清单评估报告》执行。
所有提供的养护生产设备及养护生产办公用房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均由使用单位负责。
4.承诺函
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我单位在此承诺:
我单位将按照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约定,使用因区域化养护后闲置的各公路管理段的养护生产机械设备(含小型运输设备)和生产办公用房,有偿使用,应用尽用,相关费用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执行。若因此拒签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或者终止合同,并承担因违约所带来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加盖个人电子签名或签字)
年月日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略)
日 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