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报价,不得变更其它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暂定价(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取消招标资格。
2、投标人的报价应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现场踏勘情况、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略))、《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略))、《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略))、按照(略)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略))、《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略))、《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略))、《重庆市爆破工程计价定额》(CQBPDE-(略))、《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略))、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略))、《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略))、《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略))、《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略))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
3、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招标控制价(总价和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总价招标控制价(限价)为(略).(略)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略).(略)元)。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限价)详见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投标人的招标总报价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不得多报或漏报清单子目,招标人将不予接受,并取消其招标资格。
5、安全文明施工费:
5.1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DE-(略),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5.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略))、《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略))、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DE-(略)中规定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略).(略)元。《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填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报价函》中漏报或误报均作废标处理。结算时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DE-(略)中的规定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
5.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中标人编制专项实施方案,经招标人批准后,以招标人批准的专项方案实施,根据招标人签证确认实际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部分安全文明项目据实办理结算。
6、各分部分项清单子项报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含二次转运)、管理费、利润等除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
7、材料、设备采购及报价
7.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
7.2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各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以及投标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
7.3材料运输距离由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并纳入综合报价中,中选后不调整。
7.4使用缺陷材料引起的返工、报废、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损耗、消耗,包括施工中试验用材料损耗和费用等,无论材料由何方供应,也无论这些损耗是否包含在消耗定额内,均由投标单位纳入相关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内,结算不作调整。
8、施工用水用电由指定接头接入,由各投标人自行测算纳入综合报价,结算时不调整。
9、易撒易漏物质的运输必须采用密闭方式,渣费、密闭运输费等费用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自行测算纳入综合报价。
(略)、本工程弃土(石、渣)的弃置点、运距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弃渣费、弃渣运输费、渣场处置费、密闭费等全部费用均包含在相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做调整。
(略)、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略)、建筑材料若涉及二次转运费用和出渣,由投标人踏勘现场后自行纳入综合报价,结算时不调整。
(略)、措施费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措施费子目清单,由各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
(略)、所有检验、试验、调试及空气检测费用,由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包含在总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
(略).中标人应在采购本工程所需材料前将所采购材料的厂家、技术参数、品牌、质量等级等指标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样品经招标人认可、封样(若需要)后中标人方可采购进场。工程涉及到安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以及使用安全,并有效控制造价,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主要材料的选购上做到选择质量优良、品牌信用过硬、节能环保并经国家相关质量认证的材料,各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
(略)、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了报价,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未填写单价与合价的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与合价中,并且必须按施工图及施工图说明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与合价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额外的结算与支付。
本工程材料均统一进入报价且原则上由中标人自行采购。投标人报价时的材料价格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近期公布的价格及市场价格并结合自身实力自主报价,中选后不作调整,施工时由中标人提供材料的产地、生产企业、数量、规格、技术经济参数及样品报招标人书面认可后才能采购,否则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本工程中各种材料的品牌、质量、厚度、颜色等各方面要求以设计和最高限价要求为准,若设计与最高限价要求不一致的,以标准高的或质量好的为准,若设计、预算中未明确相关要求的,以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为准。
(略)、本工程中标人必须从确保安全出发,采取切实有效的封闭施工措施,同时设置醒目的施工警示标志以及在黑夜情况下有足够光亮度的照明设施等,以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安全,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并纳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中标人未能在规定工期内完工,可能导致工程延期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
(略)、本工程改造完成后,中标人必须按原样恢复原有设施及环境等原貌,各投标人结合设计施工图及现场踏勘情况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
(略)、其他说明:
(1)税金:(略)
(2)人工单价调差按(略)年第(略)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执行;
(3)材料单价参照(略)年第(略)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价格进行调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缺项部分按同品种材料中等水平市场询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