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沈家门中心渔港(略)-(略)年疏浚工程((略)年)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陀区沈家门中心渔港(略)-(略)年疏浚工程((略)年)已由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普发改审〔(略)〕(略)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舟山市海洋经济发展局以舟海经办函[(略)](略)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区渔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安排解决,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范围:(略)
本次招标为一个施工标段。主要工作内容:(略)
施工计划工期:(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浙建建发【(略)】(略)号文件,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发布日期为(略)年(略)月(略)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9日~(略)年(略)月(略)日在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https:(略)
注:(略)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https:(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并加密上传;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3 逾期上传的或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上传失败的或上传至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的或投标人文件无法解密的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
7. 行政监督部门:(略)
舟山市普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
地 址:(略)
电 话:(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人名称:(略)
招标代理人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浙建建发【(略)】(略)号文件,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发布日期为(略)年(略)月(略)日); 2、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承诺提供不应少于(略)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略)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自(略)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地完成过(略)万立方米及以上沿海港池(或航道)疏浚工程的施工。 |
注:(略)
以下情形除外:(略)
2.施工单位业绩发生合法承继的,但需提供业绩合法承继的有效证明。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分包工程,则应附(1)合同协议书(分包合同)复印件;(2)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水运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水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交通(水运)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略)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略)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
注:(略)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1、担任过沿海港池(或航道)疏浚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3、近三年(自(略)年7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4、上述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1、担任过沿海港池(或航道)疏浚工程施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上述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注:(略)
2、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略)
a.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b.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c.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在建合同工程”范围:(略)
5、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信息、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信息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信息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已全部公开的,须在诚信信息系统一览表后提供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打印件或截图。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船舶机械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抓斗挖泥船 | 与本工程相适应 | 艘 | 1 |
运泥船 | 与本工程相适应 | 艘 | 2 |
注:(略)
2、自有船舶的船舶证书上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应与投标人一致;若为租赁的,租赁意向合同及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上的船舶承租人应于投标人一致,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的自有船舶投标期内不得租赁给其他人投标人用于本次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