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划拨云霄县光电产业园七星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四路两管道工程(云吉路、翔业路、翔和路、彩马路)用地的请示》(云自然资综〔(略)〕(略)号)收悉。根据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县政府(略)年7月8日专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项目权属来源
(一)云吉路权属来源(略).(略)平方米
1.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云霄县(略)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略)〕(略)号)文件,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其中的(略).(略)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2.同意无偿收回(略)年(略)月(略)日县政府(云政综〔(略)〕(略)号)批准划拨给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管委会的云(略)G(略)号项目(豪锦生物)代征道路其中的(略).(略)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作为云吉路权属来源。
(二)翔业路权属来源(略).(略)平方米
1.同意无偿收回(略)年5月(略)日县政府(云政综〔(略)〕(略)号)批准划拨给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管委会的云(略)G(略)号项目(锦树成城)代征道路其中的(略).(略)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2.同意无偿收回(略)年5月(略)日县政府(云政综〔(略)〕(略)号)批准划拨给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管委会的云(略)G(略)项目(喜相福)代征道路其中的(略).(略)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三)翔和路权属来源(略).7平方米
1.同意无偿收回(略)年5月(略)日县政府(云政综〔(略)〕(略)号)批准划拨给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管委会的云(略)G(略)项目(喜相福)代征道路其中的(略).(略)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作为翔和路权属来源。
2.同意无偿收回(略)年5月(略)日县政府(云政综〔(略)〕(略)号)批准划拨给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管委会的云(略)G(略)号项目(锦树成城)代征道路其中的(略).(略)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作为翔和路权属来源。
3.(略)年(略)月(略)日省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云霄县(略)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略)〕(略)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其中的(略).(略)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4.翔和路总面积(略).7平方米,其中道路用地面积(略).(略)平方米,边坡用地面积(略).(略)平方米。
(四)彩马路权属来源(略).(略)平方米
1.同意无偿收回(略)年(略)月1日县政府(云政综〔(略)〕(略)号)批准划拨给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管委会的云霄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地块(略)项目(亚琦)代征道路其中的(略).(略)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作为彩马路权属来源。
2.同意无偿收回(略)年1月(略)日县政府(云政综〔(略)〕(略)号)批准划拨给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管委会的云(略)G(略)项目(鑫发房地产)代征道路其中的(略).(略)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作为彩马路权属来源。
3.同意无偿收回(略)年1月(略)日县政府(云政综〔(略)〕(略)号)批准划拨给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管委会的云(略)G(略)项目(鑫发房地产)代征道路其中的(略).(略)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作为彩马路权属来源。
(五)以上四宗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略).(略)平方米。
二、同意将位于云霄经济开发区的上述四宗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略).(略)平方米((略).(略)亩),其中道路用地面积(略).(略)平方米,边坡用地面积为(略).(略)平方米,划拨给福建云霄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云霄县光电产业园七星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四路两管道工程(云吉路、翔业路、翔和路、彩马路)项目部分用地。
三、同意该项目用地的供地方式为划拨。
四、同意核定该项目划拨价款为(略).(略)万元,该划拨价款只包含自然资源部门用费,不包含其他部门的税费。
五、该项目用地的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支路)。
六、用地单位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土地使用权。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略)年7月(略)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