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略),(略).(略)元/年 |
价格说明 | 年租金 |
其他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略)日内必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成交年租金的(略)%金额缴纳),待租赁期满,承租方办理各项手续结算租赁标的时,产生的各项费用结清后,出租方于结清当日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承租方如未按规定结清所有费用,出租方有权拒退履约保证金,待承租方结清所有费用后,出租方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略)日内,必须缴纳全年的租金。 |
租赁期限 | (略)年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2.承租方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约定的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略)日内向出租方缴纳首期1年的租金以及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须为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承租方应具备光伏项目相关从业资质,确保项目实施的合规性与专业性。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竞租所需提交材料 |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2.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标的状况确认书;4.光伏项目从业资质的相关证明文件;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注:(略)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按现状招租,竞租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情况。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2.租期(略)年。3.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略)日内必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成交年租金的(略)%金额缴纳),待租赁期满,承租方办理各项手续结算租赁标的时,产生的各项费用结清后,出租方于结清当日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承租方如未按规定结清所有费用,出租方有权拒退履约保证金,待承租方结清所有费用后,出租方再退还履约保证金。4.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略)日内,必须缴纳全年的租金。5.用途:(略)6.承租方施工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进场施工前需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并缴纳一定的保证金,退租时须恢复原样,征得出租方同意的除外。7.承租方须爱护租赁资产及附属设施,自行承担租赁资产原有设施(含水电管线、水电设施)及承租方新增设施的养护、维修责任及费用。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资产出现结构安全问题需进行重大修复时,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修复责任及费用。承租方拒不维修的,出租方可代为维修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出租方保留向承租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8.承租方如需对承租标的进行新建、翻建、改建、修缮、装卸、装修的(不涉及资产主体框架改造等危害安全事项)或需要改造、增设其它设施的,应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若涉及到需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审批的情况下,还应当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其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但须确保施工的安全及符合环保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租(住)户正常的经营、工作、生活秩序等,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否则出租方有权制止或责令停工,如在修缮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相关责任与费用。9.承租方如需在资产内外搭设建筑、设置店名牌匾、广告招牌,应自行办理报建、报批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安装方案须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能施工,否则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停工整改;承租方应对其设置的店名牌匾、广告招牌承担安全管理的责任,如因此而引起的纠纷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后果。(略).承租方不得擅自对承租标的的水路、电路进行改装。因承租方擅自改装引发的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略).租赁期满或出租方依法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须无偿将承租资产恢复原样(征得出租方同意的除外)并保证承租资产完好交还出租方。如有损坏,承租方须给予赔偿。(略).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略)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略),(略).(略)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账 号 | (略) |
温馨提示:(略)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略))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略))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1.租赁合同2.竞租申请与承诺书3.标的状况确认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