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略),(略).(略)元/月 |
价格说明 | 月租金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标的成交后由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按成交金额计算的3个月租金。具体退还时间参考租赁合同相关约定。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赁合同生效后,租金采用“先付后用”方式,租金按季度进行收缴。租赁期内第1-2年租金不变,第3年起逐年递增3%。 |
租赁期限 | 5年。装修期为3个月。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略)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于签订租赁合同后按合同约定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依法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略)%国有独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企业注册资金在(略)万元(含)以上。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物业满足使用所需的全部投资,并自行办理政府要求的相关审批手续(拟出租资产以5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工务用房报规,后续合法使用的相关手续需承租人自行办理)。3.依法纳税、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与产权方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及其他经济纠纷。4.近三年征信状况良好。5.(略)年1月1日至今,意向承租方存在与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关项目违约情况或被解除合同情况的,不具备本次承租资格。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
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 1.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2.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 信用中国查询的企业征信报告(www.creditchina.gov.cn/);4.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 标的状况确认书;6.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7.承诺书(承诺具备资格条件第2点、第5点)。注:(略)2.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3.意向承租方所提交的材料须经过出租方审核通过后可视为报名有效。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按现状招租,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2.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完成租赁场地清场工作,并依法依规办理水电接驳、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经营许可等后续全部手续,确保符合国家及南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租方仅配合提供招租所需基础资料,不参与任何手续办理,相关费用、法律责任及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3.出租期限详见资产招租清单,具体时间以租赁合同签订为准。4.租金采用“先付后用”方式,租金按季度进行收缴。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5.上述招租标的,无转让费。6.成交后,签约主体为南宁轨道资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7.如以底价成交,签约价格按挂牌价格执行;如产生竞价,签约价格按最终成交价格执行。8.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业,如要改变合同约定的经营项目,须经过出租方书面同意。9.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略)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略),(略).(略)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账号 | (略)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温馨提示:(略)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优先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于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略))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略))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1.租赁合同(范本)2.竞租申请与承诺书3.标的状况确认书4.承诺书(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