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略)年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升级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略)年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升级工程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略)
2.2项目概况:(略)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略)
2.4项目性质:(略)
2.5项目规模:(略)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 |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3.3.2关键技术指标 | 1套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略)
2.7标包划分情况(如有):(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略))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略))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略))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1 | 产权登记业务完成及驳回情况查询 | 1.实现已完成、已作废业务的指定审批节点、审批人员的驳回次数的查询统计;2.实现按照时间、经济行为类型等维度进行查询统计;3.通过系统后台配置指定人员的角色权限,实现统计指定审批人员在指定审批节点的驳回次数统计。 |
2 | 企业信息比对功能 | 1.对接集团合并报表系统,实现每月定时接收合并报表系统的企业信息数据。2.实现在每月定时接收电信合并报表系统数据后通过产权系统内的通知功能向指定业务人员发送通知。3.实现从电信合并报表系统接收的企业信息数据与产权系统的企业信息数据进行自动比对,并高亮差异字段。 |
3 | 电子附件归档功能 | 1.对接电信档案系统,实现定时将产权登记已完成的相关业务、资产评估已完成的相关业务进行电子附件归档操作。2.实现对归档数据的查询功能,包括已归档、未归档类型,并支持归档进程状态、未归档原因列展示未归档业务的归档情况。 |
4 | 数据大屏功能 | 1.对接集团企业工作台,实现产权业务数据的大屏展示。2.通过在产权数据库开通指定账号,定时更新产权系统统计数据。 |
3.3.3投标产品业绩要求:(略)
3.4投标产品测试要求
(1)本项目将组织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进行投标产品的产品测试,产品测试结果将作为本项目招标阶段初步评审和技术评分的依据。未按招标人要求参加产品测试或产品测试未通过,在招标阶段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2)申请人须在收到招标人产品测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产品测试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产品递交相关要求、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略)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略)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略)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略)
服务邮箱:(略)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略).行政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