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报名咨询时间和地点:(略)
三、资格审查
(一)招聘单位相关负责人在后台实时进行资格初审,线上报名初审通过考生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考生于(略)月(略)日9:(略)
所有考生请提前了解学校进校规则,按要求办理进校手续,按时到达复审现场。
(二)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张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院校有效证明,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经有效认证的课程成绩单和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四)其他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国外、境外留学人员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内不得变更并保持畅通。应聘人员为招聘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含劳动合同工、劳务派遣用工、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等)、挂职人员、借调人员等情形的,与其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资格复审时主动书面报告。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未主动报告有关情况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一)面试。(略)月(略)日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地点设在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考生凭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进校),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考生可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所有考生请提前了解学校进校规则,按要求办理进校手续,按时到达考试现场。
(二)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的,城区各区、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于面试前电话通知,并在官方网站发布通知公告。
五、签约拟聘
(一)签约。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略)
(二)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无正当理由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察。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如考生自愿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是否从参加该岗位考试人员中递补,可以递补也可以不递补。进行递补的,按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及时公示。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引进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暂未毕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办理聘用等手续。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略)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研究,报主管部门或各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参加该岗位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以不递补。
被聘用人员报到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工资津贴补贴有关政策确定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符合相关人才政策享受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略)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略)
咨询时间:(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略)
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
宜昌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
(略)年(略)月(略)日
main主办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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