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化充电桩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略)
招标编号:(略)
本招标项目智慧化充电桩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兰州市西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备【(略)】(略)号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鑫美汇商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 ,招标人为兰州鑫美汇商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略)
2.2项目总投资:(略)
2.3招标内容:(略)
2.4项目地点:(略)
2.5供货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略)-(略)年度或(略)-(略)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略)年(略)月(略)日至今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合同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参数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投标人承诺声明);
3.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略)年(略)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成立不足半年的,提供成立之日后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略)年(略)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票据凭证(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成立不足半年的,提供成立之日后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8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的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略)
5.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略)
(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s:(略)
6.2网上开标时间:(略)
网上开标地点:(略)
开标系统网址:(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