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注:(略)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1.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略)家(含(略)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1.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略)家时,本项目将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授权委托书 | 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 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提供①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略)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 | 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投标人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注:(略)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无在建工程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①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或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材料或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④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的证明材料。 |
| 诚信承诺书 | 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 |
| 投标产品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产品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产品承诺书”) |
|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略)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现金方式和非现金方式。现金方式包含:(略)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如为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则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保函)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如采用非现金方式:(略) 基本账户所在网点的当地银行或其上级银行机构出具, 保函中应明确投标项目、担保金额、受益人、保证人、 被保证人等具体内容。 |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略)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略)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略)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略)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 K值取值范围:(略) 方法二: K1值取值范围:(略) Q1值取值范围:(略) K2取值为:(略)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略)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 分,每高1%扣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3.3(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房建类)信用得分8%(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略) ②未参加(略)年度南通市下半年建筑业(房建、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南通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 |
| 注意事项:(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