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计划备案号:(略)
3、项目名称:(略)
4、采购方式:(略)
5、预算金额:(略)
6、最高限价:(略)
7、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本项目附件下载)
8、合同履行期限:(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略)、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略)
(略)、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略)
(略)、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略)
(略)、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略)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一方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另一方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组成的联合体应同时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采购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须由牵头人领取,响应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磋商;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后不得再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略)
2、截止时间:(略)
3、地点:(略)
五、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