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厂房和3#、4#厂房装修改造项目一期(2#厂房)施工比选公告
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公司需要,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2#厂房和3#、4#厂房装修改造项目一期(2#厂房)施工的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厂房和3#、4#厂房装修改造项目一期(2#厂房)施工。
二、工程内容及要求
(一)工程内容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二次配清单及比选文件明确的全部内容,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工作。
质量标准:(略)
(二)施工工期
总工期暂定 (略) 日历天,其中装修改造(略)日历天;二次配暂定(略)日历天,具体以比选人的要求为准。
(三)项目预算
R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略).(略)元(大写:(略)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国资委通报或行业协会严重处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略)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项目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略)
3.本项目£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1.比选申请文件为1 套正本,2 套副本(副本可打印或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及比选申请文件的电子版(U盘,与正本内容一致)1套。
2.比选申请文件须在密封后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R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部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略)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略)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特别提示:(略)
2、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并视为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