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项目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已由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铅发改农字【(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铅山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亮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省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社会资金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项目地点:(略)
2.3 项目规模:(略)
2.4 招标范围:(略)
2.5 招标控制价:(略)
2.6 标段划分:(略)
2.7 计划开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单位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参加本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略)年度或(略)年度任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告知项);
3.8 信誉方面:(略)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9 本项目只能一个委托代理人。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社保部门出具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略) 其他要求:
3.(略).1 拟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拟投标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告知项)
3.(略).2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6.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公告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新平台)(https:(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监督机构:(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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