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略)年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校园网建设项目,(招标编号:(略)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与长春电信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学校的建设需求,本期投建的动环监测、网络安全等保、宿管系统、智慧校园平台等设备。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1)标包1:(略)
(2)预算金额:(略)
(3)供货期:(略)
(4)质保期:(略)
(5)供货区域:(略)
(6)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其中各标包中标人数量:(略)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略)年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校园网建设项目标包1 | 日志审计、数据库审计、漏洞扫描、堡垒机、上网行为管理、态势感知探针、态势感知平台、安全管理平台、动力环境监测 | 详见技术规范 | 各1套/台 | 供货区域:(略) | 供货期:(略) |
2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略)年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校园网建设项目标包2 | 公寓归寝考勤及信息发布系统、人员出入管理平台 | 详见技术规范 | 公寓归寝考勤及信息发布系统9套、人员出入管理平台1套 | 供货区域:(略) | 供货期:(略)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2)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同时参加投标的只接收制造厂商的投标。(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3) 2.1.5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1.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略)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略)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扫描件。
注:(略)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略))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略))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略))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略))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略))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略))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略))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略))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略)) ; ((略))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略))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其中上网行为管理需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3.3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其中日志审计、数据库审计、漏洞扫描、堡垒机、态势感知探针、态势感知平台、安全管理平台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安全产品的相关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2)提供由《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中相关机构安全认证合格证书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检测证书。 2.3.4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略)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4.3招标文件费用:(略)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略)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略)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略)
服务邮箱:(略)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略)号 | 地 址: |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略)号赛东大厦A(略)室 |
邮 编: | (略) | 邮 编: | (略) |
联 系 人: | 王女士 | 联 系 人: | 张秋颖 |
电 话: | (略)-(略) | 电 话: | (略)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hangqiuying.jszbtx@chinaccs.cn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略) |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略). 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