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企业ERP/WMS系统对接海关联网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编号:(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略)包 |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企业ERP/WMS系统对接海关联网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 (略) | (略)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略)
5.2采购内容:(略)
(1)数据采集实施:(略)
(2)数据对接开发:(略)
(3)系统联调测试:(略)
(4)运维保障服务:(略)
5.3质量要求:
(1)对接方案与技术路线必须完全符合海关总署最新版《海关ERP数据接口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
(2)所有对接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可通过海关内网“稽核查系统”成功查询与核验;
(3)成功实现每家企业系统的对接与数据稳定上传;
(4)确保数据采集与传输过程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
5.4服务期限:(略)
5.5服务地点:(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对在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活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3.3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2、尚未办理标证通的,请及时办理标证通证书,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具体流程详见机电国际阳光招采平台(http:(略)
3、请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自行关注并查看系统业务菜单中的答疑澄清文件、异议回复等内容,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供应商针对投标人注册、标证通(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平台服务热线:(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略)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机电国际阳光招采平台》及《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略)
代理机构地址:(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