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医保发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超声检查、综合诊查及血液系统等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参考黑龙江省内其他地市院前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标准,现对部分服务价格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救护车转运
(略)元基础费,每公里6元(单程)
1.本项目按照基础费用和里程费用相结合的计价方式收费。基础费(略)元/次,里程费6元/公里(从患者所在地开始计算至任务目的地止的行驶里程),不足一公里按一公里计算。
2.急危重症需要使用ECMO、有创呼吸机等生命维持系统带机转运的,按照“救护车转运费+相应设备治疗价格项目”计费。
3.非急救转运参照本项目收费。
4.执行跨市(地)任务的按协议价收取。
救护车转运费-高层人力转运(加收)
基础费(略)元/次,楼层费5元/层(三层及以上)
本项目按照基础费用和楼层费用相结合的计价方式收费。基础费(略)元/次;三层及以上每增加一层加收5元楼层人力转运费。在转运患者中使用电梯的,只收取基础费。家属自行转运患者的,免费提供担架。
上门服务费
(略)元/次·人
1.上门服务费:(略)
2.上门服务费(加收):(略)
3.上门服务费(医疗保障):(略)
幽门螺杆菌快速检测(略)元/次·人
导乐分娩(略)/次
由专业人员给予孕妇导乐相关知识讲解及陪伴,进行合理用力及分娩配合指导。
亲情陪产(略)/次
产妇在孕产过程中,由医务人员指导家属进入产房陪同孕产,直至胎儿娩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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