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三峡新材临港汽车及电子玻璃项目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登记备案项目代码:(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地点:(略)
3、项目规模:(略)
4、招标范围:(略)
(1)设计部分:(略)
(2)采购(甲供材料除外)及施工部分:(略)
5、本项目投资金额:(略)
6、履约期限:(略)
7、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要求:(略)
(2)采购质量要求:(略)
(3)施工质量要求:(略)
8、安全生产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本项目为环保和电力工程总承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略)〕(略)号,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者施工资质,本项目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
(1)环保资质:(略)
(2)电力资质:(略)
(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应将施工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接时,应将设计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若为施工资质企业(或联合体中有施工资质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方人员担任),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提供(略)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或其分公司。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6、财务要求:(略)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总承包合同,就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1月4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略)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是否采用“评定分离”:(略)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