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注:(略)
(2)供应商在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类型:(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途径:(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2.电子交易系统特别注意事项
(1)投标人首次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略)
(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右侧快捷入口“CA办理”。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办理咨询电话:(略)
(3)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和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澄清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以及视频教程”下载。
(5)投标人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略)
(6)采购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故障、服务器受损、系统服务异常或停电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时,按照中心开评标应急预案处理,详见①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类项目开评标应急预案(暂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
3.重要说明
(1)公告附件链接的招标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投标人必须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审核结果为准。
(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评审,其中技术标采用:(略)
(3)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未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5)成交供应商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详见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专属融资平台http:(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