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 2、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双方按照招租底价与合格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3、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即:(略)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本次租赁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报名前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若需可至少提前一天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略) 5、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本项目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经营风险:(略) 6、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在报名时须承诺: (1)同意按本公告招租用途(以酒店类住所经营及配套商务、商业为主)开展经营,并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协议(招租公告版)》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协议》; (2)同意承担本项目经营涉及的所有改造(含现状拆除、清运)及装饰装修的资金、投资预算、方案设计、报批手续、施工手续、施工及监理、施工安全环保、竣工验收及档案归档等全部责任和费用; (3)招租方有权对改造和运营进行监管,承租方制定的改造及装修方案和商业运营方案须报招租方审核,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协议后3个月内向招租方提交改造及装修方案,经招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本项目整体改造及装饰装修全部完工,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备案凭证后,由承租方负责聘请具备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本项目整体改造及装饰装修进行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鉴定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同意本项目整体改造及装饰装修一次性完成,且不高于(略)个月; (5)同意负责本项目全部投资资金的筹措与投入,且自本项目交付日起2年内(含第2年),对本项目的投资额度(不含人员费用、项目租金及相关保证金等款项)不低于人民币(略)万元。若承租方未能在上述2年期限内达到约定投资额度,须在未达标后的次年内,对照本项目方案的投资规模及预算,在硬件设施、改造装修、运营推广等方面补足剩余投资,以保障本项目品质;招租方有权依据双方共同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监督承租方的投资执行情况。若承租方在未达标次年内仍未完成剩余投资,招租方有权解除本项目《租赁协议》。 (6)同意不得转让本项目整体承租权。 7、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收到重庆联交所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略) 个工作日内先行将履约保证金足额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缴纳: ①人民币(略)万元现金; ②人民币(略)万元现金+人民币(略)万元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公告简称:(略) 上述履约保证金现金部分,招租方不计付任何利息。租赁期满如承租方无违约情形的,招租方将在标的清退手续完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且将履约保证金足额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协议(招租公告版)》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协议》,并在租赁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按年租金标准的(略)%计算,对应3个月租金)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略) 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协议(招租公告版)》的或未按《租赁协议(招租公告版)》约定足额支付相关款项(含履约保证金等)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 9、承租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略)、承租方须在本项目交付当日,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向招租方支付人民币(略)万元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按如下进度无息退还: (1)首次退还(略)万元:(略) (2)第二次退还(略)万元:(略) (略)、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可依据公告招租用途(以酒店类住所经营及配套商务、商业为主)及《租赁协议(招租公告版)》约定开展招商与运营活动。承租方制定的商业运营方案应报送招租方进行综合评估,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该方案应符合招租方明确要求及合理需求,招租方有权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管。最终前述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科学性,以及可能的瑕疵或后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承租方拟引入酒店类住所业务,所涉品牌须为国际或国内大型连锁中高端品牌(国内连锁品牌需满足门店数量(略)家及以上,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且品牌等级应符合《旅游饭店星级划分与评定(GB/T(略)-(略))》《餐饮企业的等级划分和评定(GB/T(略)-(略))》《绿色饭店(GB/T(略)-(略))》有关标准,达到3星、3钻或3叶及以上等级。承租方引入前述酒店类品牌前,须事先取得招租方书面同意。 (略)、本项目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电话、宽带、空调、闭路电视、物管、场地维护、设备安装及维护、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门前三包、保卫、卫生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略)、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租赁协议(招租公告版)》约定各自承担。 (略)、本次招租面积系招租方根据产权证或测量结果取得,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误差,最终标的面积以现状交付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略)、备查资料:(略) |